- 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教育的理论构建和实践生成
- 汤洁 李佩
- 3650字
- 2025-02-20 23:53:09
第三章 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教育实践生成
第一节 高校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模式改革原则
一、建立音乐表演专业特色教学理念
普通高校应用型转型发展,就是要培养应用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培养,即以“应用”为主导,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实践性、应用性和技术性,培养现代技术的应用者、实施者和实现者。其重点之一,落实实践能力培养的核心地位,强化实践教学。教育部教职成2015年印发了[2015]6号文件《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二条指出: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注重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强化教育教学实践性和职业性,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第十五条指出: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对接最新的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更新课程内容,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文件的目的:正确引导构建新的高职教育办学模式,切实把提高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在当前全国实施“地方高校应用型转型发展”大背景下,深入研究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对促进普通高校的转型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和理论意义。因此,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实践,第一,将明确应用型培养目标的定位方向,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和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第二,有助于改善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第三,对推动兄弟院校同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广泛社会调查,跟踪市场需求变化,关注本专业技术领域发展趋势,与相关专家共同探讨,在长期探索、反复实践、不断改革创新的基础上,根据音乐表演专业“以音乐审美为统领、艺术实践为手段、舞台表演为目的”的专业特点,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确立了“以演促学、以赛促能”音乐表演专业特色教学理念。
“以演促学、以赛促能”视域下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有效地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出素质高、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就业和创业能力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以演促学、以赛促能”音乐表演专业教学理念,其宗旨是落实人才培养目标是以能力培养为核心、职业技能培养为目标的教育模式。在培养过程中更加强调与社会实践的结合,更加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实践教学、社会实习等,并将此作为学生贯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重要教学活动。同时,强调就业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明确自己的职业定位,明白自己学成后要做什么,以培养出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构建教学模式改革原则
(一)目标定位是关键,坚持应用型原则
普通高校应该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不同需求,以及高校的自身条件,在履行高校职能中找准自己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办学性质和服务方向,坚持应用型原则,确定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格,构建合理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二)社会需求是前提,坚持就业为导向原则
普通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要广泛进行社会调查,深入了解市场,准确把握市场对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从而有针对性地设置和调整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模式,才能真正做到从行业实际需求出发,落实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的要求。
(三)坚持能力培养为核心、职业技能培养为目标原则
普通高校人才培养,要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以职业技能培养为目标,落实能力培养的核心地位,突出其职业性。职业技能,即学生就业所需的技术和能力。学生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是能否顺利就业的前提。
(四)转型发展求突破,坚持发展专业特色原则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围绕地方高校教育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职业岗位要求,形成鲜明的专业特色。普通地方高校的人才培养要为区域经济服务,人才培养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与地方经济的结合上,要适应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对人才的特定要求。
三、改革实践教学模式,突显应用型人才培养
高等教育的职能是培养人才、发展科技、服务社会。对于地方高校来说,培养人才是其首要职能。普通高校在人才培养上主要有两大方面问题:“培养什么样的人”和“如何培养”,即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其人才培养目标是以能力培养为核心、职业技能培养为目标的教育模式。在培养过程中更加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更加强调与社会实践的结合,并将此作为学生贯穿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重要教学活动。
(一)加强音乐表演专业实践教学比例
国家教育部教思政 [2012]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了实践育人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实践教学、军事训练、社会实践活动为实践育人的主要形式,充分肯定了实践教学环节在实践育人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并规定“各高校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高职高专类专业不少于50%,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少于半年。要全面落实高校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质量”。
为了全面落实高校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构建实践教学体系中,应大力加强音乐表演专业的实践教学比例。音乐表演专业实践课程体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校内实训、实践与校外实习、社会实践。对技能体系的开发,主要就是通过校内实践和校外实习,达到熟练掌握专业技术,满足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
(二)强化舞台表演式课堂实践教学
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是以科学性、艺术性、实用性为教学宗旨,着眼于表演技能的培养,使学生具备舞台表演技能,兼有舞台节目创作、编排、晚会设计、剧务等的综合才能。根据培养目标的确定,无论是专业表演人才,还是创编、组织与服务人才,都是以“舞台表演”为最终展现。“舞台表演”不仅是提升音乐艺术人才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检验和展示音乐表演专业教育教学成果的重要手段。根据艺术教育的专业特点,艺术教育的属性是强调实践、体验和创造。艺术教学规律是强调以舞台为中心的实践性。“舞台表演”涵盖了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相关的所有艺术实践活动总称,“工学结合”体现在艺术教育中,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演学结合”。
普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课程教学,不仅需要重视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同时也需要有大量的舞台表演实践经验。根据音乐表演专业“围绕舞台、造就人才”的专业特色,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应大胆改革以课堂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打造“早登台、多登台、全过程实践”的新型教学模式,尝试以舞台表演式教学来激活音乐表演专业传统课堂,创建以“舞台表演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根据音乐表演专业课程性质不同,有些课程(舞台表演、舞蹈创编)可以在舞台上进行教学,有些课程(钢琴、声乐)可以周期性地把课堂地点由琴房移到舞台上等,创建“课堂+舞台”的舞台表演式教学模式,在学习的同时就进行表演训练。即在教学中,以舞台表演为目的、舞台实践为支撑,把课堂教学延伸到音乐舞台上,同时,把舞台表演中存在的问题再及时反馈到教学中,对教学进行有的放矢的改进,从而提高音乐表演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达到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的目的。
(三)加强艺术实践教学
高校音乐表演专业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切实把握市场对音乐表演人才培养的实际要求,按照音乐表演专业特点,在艺术实践教学中,进一步增强实践育人意识,加强实践教学改革力度,把实践教学活动纳入课程计划的规范管理中,构建立体型的综合艺术实践教学体系,加强艺术实践教学。
目前,很多高校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都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学生在课堂上,音乐作品表现得准确、流畅、完整,在舞台上却表现出表情紧张、动作僵硬,甚至常常出错,不能正常发挥出自己的专业水平,达不到在舞台上完美演绎作品的理想状态。其根本原因,是缺乏舞台表演实践。因此,音乐表演专业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建立“以演促学、以赛促能”的教学理念,构建不断线的艺术实践教学体系,夯实学生的专业基础技能,发展和提升学生的舞台表演能力和适应能力,使学生得到社会的认可。如参加比赛环节,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艺术实践活动,为了检验和展示教学成果,音乐表演专业学生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比赛项目,提高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虽然,能有幸参加比赛的学生固然都是佼佼者,但高校更应看重的是比赛带给教学改革源源不断的动力。由此,音乐表演专业艺术实践教学要紧紧围绕专业性、职业性、创新性原则,将专业技能训练与职业能力培养作为艺术实践教学的两条主线,强调融合性,贯穿连续性,构建科学合理、特色突出、操作性强的艺术实践教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