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的时候,我并不是那么讨好,学习成绩一般,仅仅是没有被叫过家长。张老汉学习成绩很好,却总是被叫家长,秦猛自不用说,他不仅不会被叫家长,老师在“六一”儿童节的时候还会给他发个小本本,令我们羡慕不已。班里的老师凶巴巴的,我与张老汉都不喜欢她们。张老汉不喜欢的原因是,他的母亲也是老师,被叫家长的次数多了,他的母亲脸上挂不住。张老汉学习成绩好,但是,却总是整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秦猛看起来调皮捣蛋,经常带着我们从他家里偷拿东西,有时候拿点钱,有时候拿点啤酒瓶啥的去卖了,但是,秦猛每次考班里第一名,老师喜欢他,他的父母也从来不管他。
张老汉的情形则是不一样,他其实学习成绩是好的,也不怎么调皮捣蛋,按时上学,从不迟到,可是他有个不好的毛病,不喜欢上数学课,每次数学课都在看其他书,也就是老师说的课外书。他不随便读课外书,基本上都是名著,小学就读完了鲁迅、巴金、老舍、矛盾这些大家的著作,更厉害的是,他在小学就可以写出漂亮的文章。虽然如此,但是,张老汉的字写的却不好看,语文老师虽然对张老汉写作表示肯定,但是,他也因为字体不佳而被打手掌。数学老师最生张老汉的气,他自己学习好,偏偏不喜欢上数学课,总是静静地一个人在那里翻看这些所谓的课外书。数学老师教育他的时候,反而被他用各种书上的理论反教育一番。张老汉并非数学成绩不好,他的数学成绩反而比语文成绩好,但是,他的学习态度直接影响了周围的许多同学,引起数学老师的强烈不满。
我的母亲接我的时候,偶尔可以看到那些拿着礼品给数学老师送礼,大家都希望数学老师照顾一下自己的孩子,因为数学老师一直是隔壁班的班主任,所以掌握了很大的自主权利,对于张老汉的这种行为,她要求张老汉每次上数学课坐在第一排正对教室门的位置上,俗话说的雅座。张老汉也只有在这个位置最老实的做数学题。临近毕业的时候,张老汉的作文获得了少儿作文大赛的奖,他写的《废物》的作品取名和立意都很不错,初中那篇《物使人废》似乎也有这篇《废物》的影子。
上了初中的时候,我与庞厦分到了一个班,张老汉在隔壁班,但是,我们有个共同的语文老师,叫胡老师。第一次见到胡老师的时候,她穿着一个碎花裙子,平底的凉鞋,浅黑色的丝袜,她的个子不高,短头发,上身是个白色的体恤,在那个年代显得格外的清新自然。据说她是研究生学历,学校招来的高材生。那时,我们连大学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却羡慕胡老师的研究生学历。胡老师总是戴着一个金边的小眼镜,她偶尔卸下眼镜看卷子的时候,像个小女生看着自己指甲那样细致。
胡老师对张老汉赞赏有佳,她经常在我们班同学面前夸赞张老汉的才华,学识。实际上,我与庞厦跟他住在同一个胡同里,根本感觉不到他的才华,他每天也很少说话,说的多的也是大人的闲话。
渐渐地,我们发现张老汉与胡老师走的越来越近了,那种感觉像是自己喜欢的姑娘跟了别的男人,张老汉下课也会被胡老师叫到办公室教导一番,我觉得他那篇《物使人废》能够获奖,多半也跟胡老师的教导有很大关系。
我最先发现庞厦也是喜欢胡老师的,因为他总是与张老汉一起回家,放学的时候也会去叫张老汉,张老汉值日的时候,他还专门等张老汉。起初,我只是以为他跟张老汉小学的时候是同学的缘故,他才会对张老汉格外的关注。实际上,每天晚上等庞厦回家的同学不再少数,甚至为了等在等张老汉的庞厦,那帮同学都可以在楼道里等很久。庞厦喜欢踢足球,就是踢足球也忘不了叫张老汉一起回家,他整天与张老汉腻歪在一起,甚至让我有些吃醋。
我在一个周末的时候,忍不住叫张老汉出来。
“庞厦为啥每天跟你在一起呢。”
“他没事做吧。”
“那也不能天天没事做就等着你啊。”
“反正他也没事。”
“我看胡老师对你挺好的啊。”
“哈,庞厦也整天跟我这么说,胡老师只是想让我写好了作文去省里拿奖。”
“你真厉害啊,小学你就拿奖了。”
“哈哈,我不厉害,是胡老师厉害,她每天专门给我改作文。”
“庞厦等你的时候,是不是你在胡老师办公室呢。”
“嗯,每天下课后,胡老师都稍微留我去她办公室改一改作文。”
我作为一个情窦初开的小男孩,也感觉到了庞厦那点小心思,他等张老汉,就意味着他在等胡老师,他跟着张老汉回家,就显得他跟胡老师也走近了。
庞厦总归与张老汉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生性浪漫,初一就开始在班里找女同学谈恋爱,没有由头的天天爬在我前排的一个同学桌子上说话,他还经常搞鬼,耍帅,搞个小动作,弄个俏皮脸。基本上每个老师对他都很无奈,但是,只有胡老师在上课的时候他最为老实巴交的。因为,胡老师也采用了当年小学数学老师针对张老汉的方法,这次只是让庞厦坐到了讲桌旁特别设置的雅座那里。这个雅座说也奇怪,本来是一个老师一个捣蛋同学坐那个雅座。自从胡老师让庞厦坐在雅座后,这个雅座似乎就成了庞厦的专属座位,直到他因为抢劫同学的财物被关进少管所时,那个位置几乎无人撼动。
胡老师每天会换不同的衣服上课,冬天还会穿红色的羽绒服。她穿高跟鞋的时候,还会穿连体黑色丝袜套黑色毛绒大衣,很有魅力。
我第一次见手机,也是在胡老师的课堂上,当时,其他的老师都还用的BB机。有个老师过来找到胡老师,说家里有个急事,想借胡老师的手机用一下。胡老师看了她一眼,转身走向讲桌旁的桌子前,从一个紫色的皮质包里拿出了一个红色的手机,当她拿出手机的那一刻,班里出奇的安静,都可以听到她帮助那个老师按键的声音,在我心里,那一声声嘟,嘟,嘟比下课铃的声响都大。
很快接通了电话,胡老师将电话给了她,她用大拇指和食指夹住了电话,另外三个指头自然的并拢弯曲,大拇指与食指也仅仅像是贴住了电话的两个边缘以保证电话不至于掉下去,而接电话的老师用了双手去接它,并将它扣在耳朵旁,就简单说了几句:“嗯,嗯,知道了,马上回去。”然后就赶紧挂断了电话,前后不超过10秒左右的时间,据说,接上电话10秒以内不收取电话费。她像个熟手一样把胡老师的手机递到了她手里。胡老师对着她点了点头,转身就将手机放在了自己的包里。那个手机如此小巧,我看的如此发呆,庞厦也呆住了。
胡老师在我上初二时候就不带我们班了,她主要在带张老汉他们班,后来她也不教语文了,改教数学和地理去了。我当时还在想,这三门功课也能通用么。结果,初三的时候,教我们数学的人就是她了。后来上了高中,她居然去高中教地理去了。不可思议。
张老汉的作文终于获奖了,全校都替胡老师感到高兴,只有张老汉的班主任不是很高兴,因为他的班主任是数学老师。张老汉上了初中依然会花大量时间看书,写作,但是他的数学成绩却没有小学的时候那么好了。这点,我还是很沾沾自喜的,因为,我的语文成绩在初中反而是退步的,但是,我的数学成绩却屡获新高,每每得到数学老师的夸奖,还为此获得了一个优秀奖笔记本。张老汉基本上是除了作文一样,其他的成绩都很一般,在获奖之余,竟然有一些重点中学来我们学校挖张老汉,希望张老汉可以去他们学校念书。幸亏成熟稳定的张老汉的母亲一一进行了拒绝,他觉得孩子其他功课不太好,贸然转学可能会造成孩子的不适应,她以张老汉父亲身体不好,需要照顾为由拒绝了那些学校的邀请。
胡老师的开心似乎有点多余,因为,很快,张老汉的班主任因为张老汉获奖而被评为了优秀班主任,还为此奖励了暑假的一次外出旅游,可是,胡老师却什么样的奖励都没有,她在暑假开学后,就选择了教数学和地理,在张老汉的班上教地理,在另外一个班教数学。
这一年,我们发现一向兢兢业业的胡老师竟然在早自习结束后才来上班,而且她也不再叫张老汉去写作了。反而是有一次,我数学成绩不错,考了全校前三名,被她叫到办公室夸奖了一番,虽然我的数学老师不是她,而是张老汉的班主任,但是,依然感觉这顿夸奖十分必要,后来我的数学成绩一直很好跟她这次夸奖关系十分密切。
胡老师教上地理和数学后,她竟然留起了长发,偶尔会烫波浪卷,偶尔又拉的很直,我们都怀疑她是不是戴的假发。
同学们每天最喜欢讨论的就是胡老师还有一个英语老师。英语老师是学校时尚界的翘楚,她每次亮相都会让大家眼前一亮,只可惜,她后来怀孕生孩子,我们就再也没见过她。
学校里的体育老师A老师一直很喜欢胡老师,我们甚至还挑逗他去主动接触胡老师,但是他总是拒绝我们的好意,甚至在上体育课的时候,女生们都会围在在操场散步的胡老师面前夸赞A老师,想引起胡老师的注意。但是,胡老师从来没有表达过她对谁的爱意。她一心扑在工作上,工作任务都是超额完成,但是从来不见她加班。每次感觉最近功课压力特别大的时候,胡老师还会鼓励学生们向前看。她也从不干涉学生们的早恋行为,甚至还有意去调侃班里已经成双入对的男女同学。我们都听说胡老师平易近人,巴不得她来带我们班。
可是,她初二带完后,就去带初一了。
庞厦最喜欢听胡老师讲课。胡老师总是说:“是人,都有用武之处。”庞厦非常赞同这个观点,他甚至可以从胡老师穿什么衣服来判断胡老师的心情怎么样,因此,他最喜欢的季节是夏天。
有一次上课铃已经响起,胡老师拿着书本进了教室,发现同学们正在写数学题,黑板上的数学题没有人擦掉。正当班长准备打圆场说好话的时候,胡老师径直的走到了那道题前,她拿起了数学老师掰断的粉笔,开始了验算,她算到一半,似乎被什么东西给卡主了,她停下粉笔,稍等了1分钟,然后又拿起粉笔开始验算。当她离开黑板的时候,我们发现,她已经写满了黑板整个试题的验算过程,其中一共有3种解题思路。
我们正打算鼓掌庆贺时,胡老师拿上了她标志的紫色手提包走出了教室,头也没回。班长吓了一跳,赶紧追出去看,只能看见一束光打在胡老师的身上,门框里的亮光照的胡老师浑身就是一个黑影,她一蹦一跳像个孩子的跑出了教学楼。
第二天语文课前,胡老师似乎压根不记得昨天发生的事,她自顾自的给我们讲着课文,庞厦坐在雅座,听的还是津津有味。胡老师这次有了新名言:“吃屎都赶不上热的。”
初三中考前,学校里组织了大合影,这个时候胡老师也参加了我们的班的合影,她的身份竟然是学校的办公室主任。她就坐在副校长旁边,我正好站在她的后边,那扑鼻的香气让我迷失在了这次合影中,间隙,我略微的看到她浓密的头发中间掺杂着几根白色头发,藏的很深,但是,依然可以看到,我第一次近距离观察她的脸庞,才发现她的脸上坑坑洼洼的有些小洞,皮肤有些褶皱。拍照结束后,一个4岁多的小男孩跑到她身边,她直接就抱起了他,然后径直走向了教职工办公楼。
张老汉曾经跟我讲过:“胡老师觉得庞厦是个好孩子,他非常聪明,学啥都快,就是学了调皮捣蛋了,路走歪了,但是,歪路也能正着走。”张老汉记得这句话,他把胡老师的这句话写进了自己的小说里。他觉得人不可能走歪路,因为走歪路保持不了平衡,所以,他认为胡老师说的走歪路,应该就是走错了路,一个人走错了路,他就没办法到达他想要到达的地方,但是,他会去了另一个地方,而那个地方未必不是他一开始想去的地方,他只有到了那个地方,他才知道想不想去。而一个人,不管去了哪个地方,都是生命的最佳轨迹,谁都没办法改变谁的命运,自己的路,只有自己走。胡老师也不能改变张老汉的命运,更没办法影响了庞厦。
虽然,我听不太懂张老汉的话,但是,我大学毕业后的一天,偶然在路边看见了一个略显苍老但是穿着精致的女人坐在路边喝着豆腐脑,我看不清女人的模样。只能从背影里看到她弓着身子,弯着腰,完美的腰部曲线衬着白色碎花的旗袍,让整个旗袍显得非常的平展。旗袍下分叉的处穿着肉丝丝袜的大腿肉整个暴露在我眼前,下边是细致的长腿和一双平底鞋子,这次的平底鞋是皮质的。她的头发略显杂乱,似乎前一日没有睡好觉压弯了头发,短短的头发都没有盖过耳朵,耳垂上两个白色的花作为装点与黄色的肌肤对比显得那么夺目。她的身边是一个秃顶的男人,男人穿着十分随意,腰间悬挂着汽车钥匙,他的脚后跟踩着旧式皮鞋,蓝色的丝质袜子有些褶皱,他略显疲态的端起碗喝了下去。
我不知道那天看着的人是不是胡老师,我希望她是,可是,我又不想她是。
大学毕业后的一次同学聚会,我的几个初中同学过来问我还记得A老师么?我说记得啊,他们说A老师现在是个秃顶男人了,但是,他是咱们学校校长了。我问:“那胡老师呢。”
同学说:“哎,你不知道吧,胡老师未婚生育,她上班的时候就带着一个孩子。”
张老汉问:“多会的事呢。”
同学说:“就咱们上学那会。”
“啊,不可思议啊。”张老汉略微点头的说。
我还想插嘴说点什么呢,可是,我又忘了要说什么。突然想起,好像那天胡老师叫我去她办公室,不仅夸我数学题做的好,她还说:“我作文写的也不差,将来能成作家,庞厦将来能成个卡车司机,你们都会有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