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不做二鬼子
- 明末,从救援扬州开始
- 追梦千里之外
- 2569字
- 2025-02-08 19:49:06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刘秀以前是指挥,还是带头大哥,能说会道,在大家伙的眼中,这就是有见识,这就是主心骨。
“阿亮,你喊南哥过来,就说这事咱们干了。”
刘秀有印象,这帮要暴动的带头大哥叫南哥,做了一个校尉,也是刘秀的朋友。
在刘泽清的军营里,根本不听南明的指挥,刘泽清也为了控制手下,只是接受了总兵的头衔罢了,军营的这些人,当然也搞拉帮结派,按照乡党关系,这几千人形成了五六伙人。
作为山东人,刘秀身边的人数量最多,有一千多人,算是最大的一个群体,原来有一个副将是刘秀的大哥,因为不投降,被刘泽清杀了。
刘秀饿了,阿福拿来烧饼,一边吃,他的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如何反清。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第一时间就定下一个小目标,杀刘泽清。
他又想到,江北面对清军,在地理位置上,扬州乃江北的核心,是战略要地,只要扬州不被打下,就意味着清军无法南下长江。
而控制了扬州,其密布的水网,可以通过便捷的水运,通往各地。而且扬州所覆盖的区域之内,有上百万活不下去的老百姓。
如果刘秀能拥有扬州,进而北上,到时候,清军别说南下,后勤都无法安全。
他要反清,那就反个彻底!南明不值得效忠,不过先要稳住南明,彻底割据一方!心中这般想着,他的神色变得坚定起来。
现在的南明朝廷内斗,东林和阮大铖在争权夺利,上上下下的胡作非为,让无数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思虑如此,他当即下定决心,现在马上立刻,杀刘泽清,夺军权。趁清军还不知道他这号人之前,救援扬州。
只要救援成功,相信史可法不会反对他防守,拿下扬州,就等于拿下了战略要地。
到时候就要依靠南明,抵抗鞑子,那个时候才最困难,而一个势力最危险的阶段,往往就是积蓄实力的阶段。
毕竟没有任何势力是傻子,可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一个有威胁的敌人壮大。
烧饼吃完了,他还没想到下一步具体如何。
这个时候,没空考虑未来了,因为刘亮回来了,他不是一个人,还有一群人跟着来的。
其中面白无须,脸型细长的南哥走在中间,走了过来,他的身后还跟着五六个精壮的汉子。
“南哥。”
军队里面有军礼,刘秀拱了一下手,示意对方坐下。
“秀哥,我直说了,刘泽清要做二鬼子,我等不想投降鞑子,准备起事。诸位,是否愿意加入?”
南哥之所以一喊就过来,那是因为刘秀他们人数最多,本来以为刘秀死了,他才要拼死一搏,刘秀活了,他要起事当然不会绕过。
刘秀看了一眼南哥,没有表示答应与否,而是反问道:“南哥,我等赤手空拳,如何杀之?”
南哥原本只是心中愤怒,感到绝望,才准备起事,但是他确实没有任何计划。
他只是一个在外面扛活的汉子,大字不识一个,也就是跟着海商出过海,比普通乡人有见识一些。
南哥支支吾吾,说不出个一二三。刘秀微微一笑,胸有成竹的说道:“据我所知,刘泽清有亲兵,全天保护,要想成功,要实行斩首行动。”
他努力地回忆,当然了,这个时候还是冷兵器为主,虽然南明有火药,而刘泽清没啥文化,也看不起火器。
“而我们这么多人被分在三个军营,每个军营只有一个小门。”
刘秀指着军营的门说道,外面就是刘泽清的亲兵。
“此门一次只能一人进出,刘泽清的人都在外面,他们每次只允许三人出去,我们没有家伙事,要胜他们只能以多打少,但我们的人出不去,他们又不进来。”
南哥确实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热血上头,就跟乡人械斗一般,只凭借一腔热血。
此时听刘秀仔细道来,刘泽清早走预防,心中佩服不已,但是心中更加绝望。
不要将刘泽清想象的太简单了,他背叛别人的经验丰富,早就总结出一套预防手下暴动的手段。
刘秀说这么多,可不是为了打击南哥的积极性。等他说完,众人看他的眼神明显不同了。
有见识的人在哪里都受人尊重,至于南哥虽然热血,不过这些人连问题都想不到,更别提解决问题了。
果然,刘秀不负众望,他的话锋一转,说道:“不过,办法也不是没有。但是咱们不能各自行事,必须有一个话事人,这事儿才能做的下去。”
南哥身后的人也都听明白了,刘秀这是要做老大,有些人的脸上,顿时显现出了不服气的神色。
“秀哥,我陈南愿意听你的,只要你能够带我等杀鞑子,为大家争一条活路。”
出乎众人的意料,陈南只是热血男儿,并没有想做老大,很痛快就表示臣服。
刘秀抓住陈南的手,紧紧一握。他好不容易获得新生,又如何愿意为鞑子做事,他这一世注定要活得精彩。
身为汉儿,岂可为奴!
陈南愿意听刘秀的,一方面是因为刘秀的见识,另一方面是因为山东人是南哥他们的两倍,而刘秀恰好可以号令这些人。
“陈兄,如果军营一下子出现了多个病人,那刘泽清要么多派些人来查看、搬运,要么让我们自己搬运,一个病人两个人搬,要是有十个病人就能够聚齐三十个人。”
“二叔,不是应该二十个人吗?”刘兴福有点不理解,憨憨地纠正道。
“阿福,不要打岔。”
刘秀敲了一下阿福的脑门儿,这个便宜侄子五大三粗,就是有些憨,脑袋里面也长肌肉了。
“如果有三十个人,我们动手就有把握了。”
陈南一听,不由得竖起大拇指,他必须说一个大大的“服”字,这主意他是想不出来的。
“刘哥,真乃妙计啊。”
刘秀却没有高兴起来,他话锋一转说道:“可是咱们没有任何武器。赤手空拳地跟刘泽清干,我们如何是人家的对手?你们看那些亲兵全都身材魁梧,如同人熊一般。”
刘秀对自己的身手还是有点信心的,他穿越前练过真本事,但是军营这些人不行,大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
众人都向四周看去,除了使用的木碗木勺,什么都没有,他们的武器早就被收走。
刘秀此时却看向床上,木板床有一道裂缝。他将手指抠进裂缝,用力一掰。
一根半尺多长的木刺出现在他的手中,这木头是榆树木头所制,非常的坚硬。穿越之后刘秀的这副身体,力量似乎也有所提升。
“嘶……”
陈南看在眼里,倒吸了一口冷气。刘秀的个子有一米七,身形也很普通,没想到力气这么大。
“诸位,只要能够杀人,什么东西都能够成为我们的武器。”
刘秀拉过阿福当做模特,单手环过他的脖颈,然后将那根木刺抵住阿福的颈部动脉。
“二叔,轻点。”
阿福顿时感到寒毛直竖,刘秀没理睬阿福,继续说道:“此处有一大筋,长在皮下,只要戳开一道口子,伤者必然血崩。”
刘秀给众人讲解了,人身上的几个薄弱部位。这都是穿越前,他从部队学来的杀人技能,讲究简单高效。
既然要拼命,面对强大的敌人,必须要对着薄弱的地方招呼。
刘秀又把破烂军服撕掉一块,将其绑在木板的尾部,这样不会划手。
大家伙有样学样,就这样聚齐了十几根木头,在尾部缠上布条,则更加趁手。经过一番操作,众人对刘秀已经心悦诚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