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数报告(2020)
- 杨皕主编
- 3294字
- 2025-02-23 17:37:02
三 新时代昆明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的功能
“十三五”时期,昆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从理论上分析,实现了以下功能。
(一)整合条块治理碎片化的功能
第一,打造市域各级政府的整体性功能。政府在市域社会治理中起着主导作用,政府的治理体制机制关系到社会治理的绩效。市域治理的碎片化源于市域各级政府部门资源分割的碎片化,打造整体性功能是破解碎片化问题的首要选择。一是深化机构改革。在2019年昆明市的机构改革中,组建成立新的“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挂市社会建设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市社会建设工作的总体布局、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这就有效实现了整合昆明市域社会治理中条块分割的碎片化功能。二是综合执法。加大条线执法力量向乡镇(街道)倾斜力度,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做实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立起“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制。三是部门联动。昆明市域范围内各级政府之间建立常态化的联动机制,全面整合各部门投入基层的项目、资金,推进社会治理项目化管理。四是“一站式服务”。完成“一网四中心”平台建设,把相关业务统一到平台,规范办事流程,利用“互联网+政务”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操作,提高办事效率。
昆明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整体性功能”的实践促使“分权政府”向“整体政府”转变,理顺了大部门制、大中心制、大窗口制三层关系:一是理顺了行政体系上中下层级关系,保障乡镇(街道)的权责对等、权能对等,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的高效对接;二是理顺了同级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合理界定了各部门事务清单,以及需要其他部门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协助的事项,尽可能避免职责交叉重叠的现象;三是理顺了政府和基层村(社区)的关系,减少了村(社区)的行政负担,使村(社区)职能回归到为群众服务上来,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和村(社区)自治管理的有效衔接。“整体政府”的构建优化了市域社会治理方式,实现了“分散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提升了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和民众的政治效能感。
第二,推动市域各级的政社合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昆明市加强与社会组织等新兴社会力量合作,以实现政社合作、多元共治。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摆脱“超级保姆”的角色,主动调整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政府把适合市场和社会做的事情,通过多维赋权方式逐步交给市场和社会。二是培育社会组织。通过“外引内育”的方式,即外引专业社会组织,内育村(社区)社会组织,培养新兴治理主体,重点培育环境保护、矛盾调解、邻里互助、健康养老、公益慈善等与基层治理密切相关的社会组织。三是项目化运作。以项目化的形式通过公益创投或公益招标,把一些公共事务交给具有一定承担能力的社会组织。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监督和评估。
第三,推动市域各级部门的民主协商。昆明市域社会治理注重涉及各级政府内部部门之间的协商及其与外界社会力量的双重协商,形成市域协商的运作逻辑。一是明确协商规范。规范诉求表达、意见征询、议题形成、协调议事、评估评议等工作环节,有效提升村(社区)协商效率,确保议事质量。二是扩大协商主体。注重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村(社区)律师、民警、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协商。三是划分协商界限。按照事务分流的原则,对议题进行分类。提高协商议事的有效性、针对性。四是搭建协调平台。昆明把社会治理的联席会议、三社联动专题会、业主大会、共驻共建联席会、居民议事会等作为协商议事重要载体以拓展协商渠道,最大限度地收集各方意见,实现市域范围内各治理主体共建共治。
(二)破解“整合资源”问题的功能
第一,建立健全系统化、集成化的市域社会治理资源指挥调度机制。2020年,昆明成立了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合格城市”总指挥部,下设17个分指挥部,统筹政法、环保、民政、金融、土地、社保等各行政部门资源,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市域社会治理资源集约化配置、系统化整合,在市域范围内形成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第二,整合“三大工程”建设力量,把执法和服务力量下沉到基层。一是网格化管理工程。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市级大循环、区级中循环、街道小循环、社区“四级团环”分类处置机制,推动需求在网格发现问题在网格解决。二是社区化服务工程。2020年以来,昆明按照科学、规范、统一、实用的原则,在市域范围内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建立了三级综治中心。各级综治中心整合政法、综治、信访、维稳、民政、社保、计生等职能部门进驻,并且引导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业、金融、文体、托养、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进驻,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变单纯的行政管理为综合的公共服务,使群众不出远门就能把事情办好。三是信息化建设工程。昆明不断完善市域智能化建设,推动现代化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把社会治理要素数据化、治理数据标准化,统筹推进昆明的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服务网络。
第三,“六大体系”建设催生合力,解决单一部门想做但做不了的事情。2019年,昆明市正式启动组织运行、政策制度、公共服务、社会动员、群防群控、激励保障六大体系建设。六大体系建设催生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合力,解决了单一部门想做但做不了的事情。
如在群防群控体系中,在市域内由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组成的社会矛盾化解专项小组,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会议制度、每月“一纪要两台账”、每年“一台账两报告制度”。在县(市)区各级综治中心设立矛盾调处中心,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信息化管理,及时分流,跟进化解。在每个村(社区)建立调解委员会,建立规范化调解室,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主任,“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长、老干部等任委员,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在行业内部建立医患纠纷、道路交通等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立起了一个结构良好、功能协调、程序衔接、良性循环的多元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同时,积极推进市域范围的公共安全群防群控,建设集业务受理、咨询服务、政策宣传、政务公开、社会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警务平台,回应民生诉求、提供信息查询、进行安防提示、发布权威信息,将互联网、公安网、通信网、政务网“四网”有机整合,实现公安业务和群众诉求的“一网受理、一站办结、一口回复、一线回访、一站考核”,形成了全覆盖、全时段、网格化、数字化的公共安全群防群控格局。
(三)提升城乡一体治理的功能
第一,共生单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网络化治理。在昆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中,昆明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均按照“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格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的要求,共同融入昆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共生单元”,“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的资源和成果,形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第二,共生界面:“党委、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居民”合作共治。首先,政府是市域城乡共生治理中的“规范面”与“引导面”,通过政府制定市域城乡治理的战略规划与政策框架,引导市域社会治理实践的行动。其次,市场是市域社会治理中要素流动的“传递面”,城乡市场发育是否健全、信息是否对称、供求关系是否完善、阻碍因素是否能及时消解,都会对市域社会治理产生影响。再次,城乡基层自治组织是市域社会共生治理中的“协同面”,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发育程度将直接影响城乡的社会治理。最后,村(社区)中的志愿者与居民是城乡共生治理中的“参与面”,建立社区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的治理体系,可确保城乡融合与治理有效。
第三,共生模式:双向、并轨与平衡。在市域范围内“对称互惠共生”治理模式的特点是共生能量在城乡间能获得均等分配,城乡同步进化与平衡发展。2019年以来,昆明的城乡关系正逐步从“非对称互惠共生”向“对称互惠共生”的治理模式过渡,市域内城乡社会治理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平衡发展迹象。昆明城乡相对平衡发展,为昆明城市范围内同时推进县(市)区全域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很好的基础。